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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代表提交制定住宅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议案

发布时间: 2017-02-05 16:18:31

来源: 福州日报

分类: 行业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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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涨房租、私改房屋结构提供群租、存在安全隐患……住宅房屋租赁问题乱象重重。福州团陈展弘等10名省人大代表在本次大会上提交了《关于制定<福建省住宅租赁房屋管理条例>的议案》,建议通过立法规范租赁问题,遏制租房乱象。

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到,小区群租问题严重,我市曾有不少此类事件被媒体曝光。“有的三室一厅挤住了20多人”“有的业主将复式房分割成楼上楼下共7个单元房出租,楼下每个单间配1个卫生间”……租房的问题还远不止这些,“黑中介”、假房东、无理涨价、不退还押金等情况也常常发生,租房者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。

据了解,目前针对房屋租赁管理,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我省,均尚未对其进行立法规范,更多的是依靠政府部门的规章进行管理。从管理的职能来看,涉及到房管、城建、公安等多个部门。但多部门管理造成了“谁都可以管,谁都可以不管”的尴尬局面。

陈展弘代表为此作了调研,提出《福建省住宅房屋租赁管理条例》草案。草案提出,凡是违法建筑、危险房屋、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房屋皆不得用以出租。考虑到存在的“群租”现象,提出需对最小出租单位、最低人均承租面积等事项作出规定。草案还提出,要采取合理的法律措施防范承租人负担过高的租房成本,如可在立法中明确租赁期间调整租金的适用条件和操作机制,限制押金的数额并规范押金返还情形等。


责任编辑: liangchunme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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